“有权不任性”还需“织一张制度的网”

  访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共中央党校教授王长江

  核心提示:反腐立法对于中国打好反腐持久战将是重大利好,是反腐制度化和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,也是依法治国、落实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的客观要求。

  反腐成效巨大,但仍任重道远

  人民论坛: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,“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”,“有权不可任性”,再度掀起反腐热议。在您看来,当前的反腐斗争处于一个怎样的阶段?

  王长江:这两年,反腐确实取得了巨大的成就,可以说,人民是满意的。不仅力度很大,“老虎”、“苍蝇”一起打,而且在党风建设方面,也有很多新的举措,很多干部在作风问题上开始有所收敛。百姓希望反腐能够继续深入开展,这与中央的决定也是一致的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,对腐败分子绝不姑息迁就,呈现出“无例外、无死角、无空当”的特点。

  另一方面,如果对当下的反腐阶段全面评价的话,就不能不看到,它尚处于初始阶段。初始阶段的标志就是治标的东西多一点,主要还是针对腐败现象。对于治本的东西,特别是制度性的东西,尽管我们也在想办法,也在出台举措,但总体看,还是会有一个比较长的过程。反腐败正从治标走向治本,离“不敢腐、不想腐、不愿腐”尚有一段距离,依然任重而道远。

  制度建设要讲究整体性、系统性

  人民论坛:在反腐从治标到治本的过程中,您认为应怎样加强制度建设?

  王长江:加强制度建设是今后特别重要的一个问题,需要认真进行研究。

  第一,制度建设不是简单地将已经有的做法,用制度的形式规定下来。制度很重要的一个特点是要有系统

  性。它讲究方方面面,讲究相互连接,讲究制度配套,讲究整体性。就好像织网一样,每条线和其他线连在一起,才能牵一发而动全身。在这个方面,我们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。

  第二,当下的反腐手段比较单一,还没有形成一个奖惩并举的体系。反腐更多用的是自上而下的方式,是用一种行政权力进行反腐。如果从腐败就是权力的滥用,要治理腐败就要对权力进行约束这样一个原理来看的话,我们现阶段对权力的约束还需进一步完善。当然,目前反腐其他元素的力量并非完全没有,但是与从上往下的约束相比,还是一种“跛脚”状态。必须填充权力自下而上的监督、权力的横向监督以及非权力对权力的监督。未来的发展方向也非常明确,就是要从这些角度增强制度性,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。

  第三,反腐治本还是要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结合起来,实际上最终是要实现对权力的规范。政府自己要列出权力清单,对社会列出负面清单,把权力界限划清楚。在这个基础上,再向前推进。

  制度反腐的难点来自多个方面

  人民论坛:您刚才提到,反腐“治本”需要用制度。您认为,当前制度反腐主要有哪些困难?

  王长江:首先,建构一套制度必须要有一整套理念。不管是谁掌握权力,都必须对权力进行约束。从这一个角度出发,对权力的约束应该是全方位的、无所不在的。

  其次,用这样一种理念去进行顶层设计时,顶层约束需要加强。因为权力本身有强大的腐蚀力,只有加强顶层设计才能管住权力。制度约束的对象和目标是权力本身,而不只是使用权力的具体的某个人,否则就会“按下葫芦起来瓢”。

  第三,我们不是从零起点上来建构一套体制,而是要完善和改革过去的体制。过去的体制背后有很多既得利益的沉淀和固化,要改变它,就必须以猛药去疴、重典治乱的决心,以刮骨疗毒、壮士断腕的勇气,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。

  反腐立法对于中国打好反腐持久战将是重大利好

  人民论坛: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,今年将加强重点领域立法,其中包括“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,研究修订行政监察法”,被外界解读为是中国反腐释放出的制度化、法治化新信号。您如何看待反腐立法问题?

  王长江:当前反腐形势严峻,而一些腐败问题的产生与制度不科学、权力配置不当有关,这是中国推动反腐败立法的现实背景。

  反腐立法的目的从表面上看是谁腐败就治理谁,但究其本质,是对权力进行规范,即规定官员权力可以用在哪儿,不可以用在哪儿。法律与法律之间也要形成连接,形成一个有机体,不能仅是文本上的法,还要变成法和法之间联通的行为规则。

  反腐立法对于中国打好反腐持久战将是重大利好,是反腐制度化和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,也是依法治国、落实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的客观要求。

  人民论坛记者刘瑞一

  责编/刘建美编/于珊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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